中国建筑文明中心两副主任段喜臣
、中国中心李兴修在担任文明中心售楼的建筑工作中,并吞、文化骗得公款358万元。副主昨日记者得悉,任贪市一中院一审以犯贪婪罪判处段喜臣有期徒刑14年 ,款万以犯贪婪罪判处李兴修有期徒刑11年半。别离协助二人签定虚伪协议并转款的获刑深圳中联环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范也因犯贪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法院审理查明
,中国中心2000年
,建筑段喜臣任文明中心主任助理兼北京中联环公司总经理
,文化李兴修任文明中心副主任兼北京中联环公司董事长,副主两人在担任中国建筑文明中心大厦售楼的任贪工作中,使用职务上的款万便当,以北京中联环公司的别离名义与被告人张国范任法定代表人的深圳中联环公司签定虚伪的售楼咨询协议
,以付出售楼咨询费的名义,骗得北京中联环公司公款80万元,并由张国范协助转款,段喜臣、李兴修各分得40万元,不合法占为己有。 段喜臣使用上述虚伪协议,于2000年4月不合法占有北京中联环公司公款100万元,还于2003年9月以持续付出售楼咨询费为名
,不合法占有北京中联环公司的应收赢利款148万元。2002年至2003年间,段喜臣使用担任文明中心主任助理的职务便当 ,在担任处理中国建筑文明中心大厦房子所有权证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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